哈喽,小伙伴们周四好呀!昨天有没有看直播呀?300欧的购物卡是不是收入囊中了呢?
最近实在是太热闹了,除了农民伯伯拖拉机包围巴黎,还有这个月电费涨价,再加上今天开始RATP今天就开始蠢蠢欲动了,已经在RER搞事情,车次减少。大家出门一定要看一下了。这么热闹的同时,其实还有一件大事儿发生,但不少人都没注意到,那就是:蒙娜丽莎!她!又!双!被!袭击!了!事情发生在1月28日,又是两名巴黎环保人士,把南瓜汤撒在上面。他们将南瓜汤藏在保温瓶里带进博物馆。其实卢浮宫有段时间是禁止携带食物进入的。可是后来放弃了。因为在馆里本身也是可以购买吃的。文化部长拉奇达·达蒂 (Rachida Dati)谴责:《 蒙娜丽莎》是我们遗产一样,属于子孙后代。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他成为攻击目标”卢浮宫博物馆告诉法媒:“这件作品没有受到任何损坏。”展出蒙娜丽莎度地庄园大厅在关闭约一个小时后已重新向游客开放。
一次次地破坏艺术品,就连法国人自己也发出了灵魂拷问。难道没有法律可以制止这样的行为吗?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处罚?
原来,两名活动人士以所谓的“可持续食品公民抵抗”名义犯下的罪行,被归类为“犯罪和侵犯财产罪”类别。
更准确地说,是在“不会对人类构成危险的破坏、损坏和恶化”部分(与例如纵火造成的损坏不同)。破坏、损坏或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将被处以两年监禁和 3 万欧元罚款,除非“仅造成轻微损坏”。
然后我们从违规转向罚款,处以 1,500 欧元罚款(重犯则罚款 3,000 欧元)。注意:罚款最高可达被破坏财产价值的一半,无论民事赔偿如何,如果 《蒙娜丽莎》遭到损坏,民事赔偿的数额将难以想象。
对于两名攻击《蒙娜丽莎》的活动人士,法律讨论可以集中在两点:作品本身是否受到损坏,或者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唯一被汤汁喷洒损坏的防护玻璃不属于作品?
1911年8月,蒙娜丽莎直接被偷走了!而且这个事儿贼魔幻:当时的蒙娜丽莎刚从枫丹白露“搬家”到卢浮宫,还没那么有名,但已经被盯上了。曾在卢浮宫内担任油漆匠的Vincenzo Peruggia在闭馆时躲入储藏室,趁隔天周一休馆取下画作,藏在大衣里就这么“带”出了博物馆。卢浮宫发现失窃后直接闭馆一周调查,并祭出高额悬赏金。由于持续没有画作的下落,在各家报纸的报导下,《蒙娜丽莎》逐渐火了,“无价之宝”的头衔也是这时候来的,当时还有不少人专门去卢浮宫看没有了蒙娜丽莎的空位置…法国警方一度还怀疑是超现实主义先驱Guillaume Apollinaire偷的,还给人逮捕了。又因为他和毕加索有来往,所以毕加索也被带到警局问话,不过二人最后都被无罪释放。两年后,Vincenzo Peruggia觉得风头过去了,想将《蒙娜丽莎》卖给佛罗伦萨乌菲兹美术馆,这才被警方逮住了。被捕后Vincenzo Peruggia声称《蒙娜丽莎》是意大利的财产,理所当然该回到意大利。好家伙,Vincenzo Peruggia马上获得意大利国民广泛同情,而意大利也只是象征性地将Vincenzo Peruggia拘禁了六个月。受了这番委屈的蒙娜丽莎,好不容易回到了卢浮宫,身价倍增,得到了更强的保护,但1956年底,有人又向她泼硫酸,导致画作底边被损。(蒙娜丽莎:???这心也太狠了!)1957年,一位玻利维亚艺术家向蒙娜丽莎扔石头,打破了当时的防护玻璃,玻璃碎片损坏了蒙娜丽莎的左臂,后来不得不重新上颜料修复。而据《世界报》的报道,被问到为什么这么做呢,这位肇事者云淡风轻地说:哦,我当时口袋里正好有一块石头,突然就想扔一下子…也是这次之后,卢浮宫再次加强了对蒙娜丽莎的保护措施,也就是差不多咱们现在去卢浮宫看到的防护状态。1974年,蒙娜丽莎去东京“出差”的时候,一位坐在轮椅上的女性又朝她喷红色油漆,以表示对展馆没有设置方便残疾人的坡道的不满,好在是有防护措施给挡住了。2009年8月的时候,一名俄罗斯女性因为没获得法国国籍就用杯子砸向蒙娜丽莎,好在杯子是空的没造成啥损坏…怪不得,前段时间,蒙娜丽莎“本人”都想跳槽,罢工不干了👇大家一定要看,非常法国,非常法式,那么我们明天见!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、复制或使用
我方保留追究一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追究的权利